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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通州区杰出人才奖的决定
时间:2015-06-23 09:36       来源: 区投资促进局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通州区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的紧密结合,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通州杰出人才奖”。

一、“通州杰出人才奖”为通州区人才奖励的最高奖项,用于表彰奖励为通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是“通州杰出人才奖”的二级奖项,也是其评选的基础。

二、“通州杰出人才奖”及“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通州杰出人才奖”、“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每次奖励各不超过10人,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三、“通州杰出人才奖”奖励金额为每人每次10万元,“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奖励金额为每人每次2万元。

四、受奖励人员应热爱祖国,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通州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应在科技、教育、卫生、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现代服务、文化体育及社会建设等领域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通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得者应在科技、教育、卫生、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现代服务、文化体育及社会建设等领域中取得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通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通州杰出人才奖”及“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次评选成立评审委员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获奖者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通州杰出人才奖”及“通州杰出人才提名奖”评选具体实施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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